| 关于在企业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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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10 18:06 文章来源:鹿寨县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要求和鹿办发[2006]74文件精神要求,为配合全县“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开展,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打下基础,改善企业职工的工作和居住环境,提高城乡整体环境质量和企业、职工的环境、健康意识,巩固和提升我县卫生城的创建成果,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县企业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提高对在企业开展“城乡清洁工程”重大意义的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列为“十一·五”期间的重要工作之一,视为对群众是民心工程,对企业是信心工程,对城市是管理工程,对发展是环境工程。城乡清洁搞好了,企业就能依托良好的投资环境,雄厚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响亮的城市品牌和城市名片,增强企业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心。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是企业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因此,请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参与这一项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企业的活动。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企业的环境卫生工作。各企业要在加大对本企业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基础上,重点搞好办公场所、职工居住区、厂内交通道路、生产废物堆放区、卫生死角等地方的环境卫生。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员工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形成全体员工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企业清洁工程的新局面。
三、要建立和完善企业清洁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企业要研究制定出实施企业清洁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到位;二是有条件的企业要进行适量的投入,配置和更新相关的设施;三是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企业卫生日。并适量聘请短期的保洁员。
四、切实加强对实施企业清洁工程的领导。一要明确责任,实行企业经理负责制,并层层细化工作,分解任务,确保每块地方都有人负责,每件事都有人负责;二要真抓实干,将该项真正列入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不讲空话,多干实事;三要积极主动的配合和参与当地政府“城乡清洁工程”的活动,尽其可能的为政府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出力。
为使我县企业清洁工程工作取得成效,我局将根据县委和政府的要求,适时组织对企业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对做得好的企业将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奖励,对做得不够的将予以指出,督促加以改正,对不重视、不参与、企业环境卫生极差的企业将予以通报。
鹿寨县经济贸易局
二00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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